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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手持VHF对讲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点击数: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手持VHF对讲机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3.项目内容:手持VHF对讲机采购。

4.最高限价:12000.00元(大写:壹万元俩仟元整)

5.交货时间:30个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与分包;

7.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活动。

三、比选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9 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邮箱1439210353@qq.com、加盖公章、PDF格式):

2.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若未实施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2.2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件标题为:报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手持VHF对讲机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2.4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2025 年 09 月 26 日 10: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3.本项目只接受邮寄方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方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官网(网址:https://www1.cafuc.edu.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桥津上街320号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 18408251798、028-82581605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2025年09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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