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项目公示
新津分院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2点击数:135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2.项目名称:新津分院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3.比选范围:新津分院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范围(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维修及其耗材更换等)。

4.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桥津上街320号。

5.服务预算(比选控制价)和服务期限:服务总预算(控制价)为19万元,服务期限暂定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维修服务费按实结算,维修服务期满1年后,续签下1年服务合同,续签不能超过2次;在3年的暂定服务期内(即服务期未满3年时),实际维修服务费累计达到19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二、资格要求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销售

4.人员资质要求:至少提供2名维修人员具备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21012日至202210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机场科领取比选文件。

四、报名所带资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2.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销售

3.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210209:3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机场科会议室。

3.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官网上发布。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桥津上街320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028—82581683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机场科

20221012

 

上一条:新津分院电器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下一条:新津分院空勤食堂建设工程地下水电管线迁改项目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