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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关于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点击数:859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广汉分院、洛阳分院、绵阳分院、遂宁分院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新津分院2022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签到时间2023522日(周下午14:00-14:20

签到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立德楼1楼111室

面试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777号)。

温馨提示:东南门距离立德楼大约1km,步行约15分钟左右;西北门距离立德楼大约3km,步行约45分钟左右,请考生自行把握时间。

三、面试资格复核须携带材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复印件7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5)留学回国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岗位要求的医师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

8)“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务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类同的证明》及另外三项材料的原件1份: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自行准备);毕业院校出具的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自行准备)。

9)资格审查承诺书原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未按时签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笔试岗位3:1,直接考核岗位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2)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凡发现应聘人的材料与实际不符,将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3)分院面试小组根据直接考核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1名建议人选,报分院公开招聘直接考核岗位评审小组审定。评审小组审定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审定未通过人员招聘流程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评审小组审定通过人员因未参加体检、考核、政审等任一环节或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人选,该岗位的招聘流程自动终止。

4)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在面试当天注意人身安全,按照要求时间提前到达签到地点

联系电话:028-82581623、82581561。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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