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广汉分院、洛阳分院、绵阳分院、遂宁分院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工作要求,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网上审查加复核的方式进行。考生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到新津分院人事科电子邮箱:xjfyrsk@cafuc.edu.cn。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新津分院人事科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jfyrsk@cafuc.edu.cn。
联系电话:028-82581623、82581561。
官方网站:http://www1.cafuc.edu.cn。
三、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5月12日10:00至2023年5月16日17:00。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须材料:
发送电子邮件以岗位名称加姓名方式命名。例如:机务维修电子员(新津分院)+王某某、机务维修机械员(工勤技能岗-新津分院)+王某某、医师(新津分院-直接考核)+王某某。
(1)《应聘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扫描件1份。
(2)身份证扫描件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取得,2023年5月31日前有效);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取得,2023年5月31日前有效)。
(4)2023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取得,2023年5月31日前有效);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5)留学回国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1份。
(6)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各1份。
(7)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各1份,如:岗位要求的医师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
(8)“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务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类同的证明》(按照附件3模板填写)及另外三项材料的扫描件各1份: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自行准备);毕业院校出具的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自行准备)。
(9)资格审查承诺书(详见附件4)扫描件1份。
以上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应聘人员无论报考任何岗位,面试前均须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递补审查时间、递补审查方式将在新津分院官网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通知第四条所列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凡发现应聘人员的材料与实际不符,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该应聘人员将被列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公开招聘失信“负面清单”,五年内不准报考新津分院公开招聘的任何岗位。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新津分院官网公布的面试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笔试岗位3:1,直接考核岗位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应聘资格审查表
附件3: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类同的证明
附件4:资格审查承诺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新津分院
2023年5月12日